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系統收費作業說明」

代轉 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107年6月19日(107)全記(聯)字第0102號函)

檢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系統收費作業說明」,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採年費預收,以每年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為計費年度,中途不得更換收費方案,申請停止使用不退費。

※如新使用單位於計費年度前半年(7/1~12/31)申請使用,則收取整年度年費;如新申請使用單位於計費年度後半年(1/1~6/30)申請使用,則年費折半,各方案免費筆數亦折半。新申請之使用單位於選擇收費方案後,由本公司寄發繳費單,待使用單位繳費完成後,系統始開放使用。

※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之計費年度,使用單位可於6/20後登入系統選擇收費方案,且建議儘早於7/25前完成選擇,並於繳費截止日(7/31) 19:00前完成繳費,如未選擇視為不繼續使用,本公司將於8/1逕行終止其使用權限;逾期未繳費者,亦同。

詳細收費說明請詳附件。

附件:收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