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營業稅資料庫核對營所稅 國稅局查稅新方法開跑

2012-02-02 工商時報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國稅局2月起,將以營業稅資料庫查營所稅,包括取得不實發票以及短漏開發票,都將成為查核重點,只要遭到查獲漏開發票,不但營業稅與營所稅均須補稅,且兩項稅目都會開罰單懲處。

稅局指出,為避免營利事業因不諳所得稅法規定,致未依規定報繳稅款,遭查帳補稅甚或處罰,特別就常發現違章型態,包括:(1)索取實際交易對象進項憑證:為避免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不實進項憑證,納稅人於取得進項憑證時,要確認交易對象、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及稅額。(2)依規定開立銷貨統一發票:部分營業人漏報銷貨收入,且為避免財務報表異常,亦不索取進項憑證,或雖取得進項憑證,卻不列帳記載,致發生漏報銷貨收入及進貨成本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