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代轉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7月2日保結法字第1070013348號函)

主旨:公告修正之本公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作業要點」,自即日起實施,詳如說明,敬請 查照。

說明:

一、配合本公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系統」(下稱「本系統」)收費機制實施,爰修正本公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詳如附件)。

二、茲將旨揭要點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配合本系統對外收費後,新申請之使用單位須於申請時即選擇費率方案,以及整批上傳功能須使用單位依本要點規定繳費後,本公司方進行比對,相關程序已有調整,爰修正本要點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7條規定。

(二)配合外幣收兌處如選擇使用本系統,其使用單位身分認定將統一由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即臺灣銀行辦理,新增非金融事業及非法人組織之使用單位得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確認其身分之作業,爰修正本要點第3條第2項及第5條規定。

(三)配合異動比對之疑似名單新增參加人之使用單位得以其帳號密碼登入本系統下載CSV檔案格式之功能,爰修正本要點第9條規定。

(四)明定使用單位選擇費率方案之方式、期間、計費年度及繳費方式等程序,爰增訂第12條之1規定。

(五)明定本系統各項收費項目、標準及繳納期限等內容,爰修正本要點第13條規定。

(六)明定本公司得就使用單位之帳號及密碼使用情形稽核之依據。

三、前揭要點自即日起實施,相關要點、要點條文修正對照表請至本公司網站查閱及下載,網址http://www.tdcc.com.tw(公告事項/函文公告/函文類別/法令規章修訂/附件)。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法遵暨法務室,連絡電話:(02)2719-5805分機716、162、139、372。

附件: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查詢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