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統一發票稽查作業已經展開

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表示:為遏止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維護統一發票制度之正常運作,自102年3月1日起將不定期派員實地稽查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情形,並針對轄內經常遭人檢舉漏開統一發票、經查獲有短開統一發票銷售額紀錄及營業稅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等情形之營業人,查核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之不法行為,維護租稅公平。

該所指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處一倍至十倍罰鍰;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故該所特別呼籲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不論消費者有無索取統一發票,均應依規定主動開立並給與發票,以避免受罰。

新聞稿聯絡人:東港稽徵所銷售稅股徐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