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輔導移用信用卡刷卡機之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免罰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促進營業人誠實申報繳納營業稅,以維護租稅公平,增裕庫收,將自103年7月1日起,執行102年度「營業人移用信用卡刷卡機供他人使用」查核作業,有前揭情形營業人請儘速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

該局說明,近來發現有營業人申請刷卡機裝設地點與其營業登記地址不符情形,尤以適用低營業稅稅率之營業人,將刷卡機移交予適用高稅率之營業人使用,致適用高稅率之營業人短漏報銷售額之情形甚為嚴重,該局將加強查核。

該局進一步指出,目前已挑錄轄內使用刷卡機之營業人名冊,由查核人員按營業登記地址查對,確定刷卡機是否置放於營業登記地址;如申請多台刷卡機,與其營業稅申報情形不相當者,必要時將請收單機構提供合約書、收款人帳戶資料或訪查消費者,以釐清相關交易之真正營業地點及實際負責人。

該局強調,本項查核作業的輔導期自即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籲請有移用他人刷卡機之營業人,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向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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