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逾期未申報,應如何辦理?

南區國稅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雖然已在6月3日截止,仍有不少民眾尚未辦理申報。該局考量今(103)年是第1年施行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為避免民眾因未收到扣免繳憑單而忘了申報,預訂7月4日寄送輔導函提醒「未查詢所得且尚未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補辦理申報。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逾期申報案件,除了有接到稅額試算通知書且採用該試算回復確認案件外,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3項規定,只要在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之前補辦申報者,仍可適用列舉扣除額。該局特別將補報方式彙整說明如附表:

國稅局呼籲應申報102年度綜合所得稅而尚未申報的民眾,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儘速補辦申報,以免嗣後經稽徵機關查獲短漏報而遭補稅並處罰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鄭簡任稽核兼代科長

聯絡電話:06-2223111 分機803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