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代領取經核定為不補不退案件之核定通知書事宜

依據100年度稅務座談會提案決議:

會員代理之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面審核結算申報案件.

得視業務需要於101年9月24日至10月12日間出具委託書、資料表及電子檔.

向轄屬分局(稽徵所)申請代理領取核定為不補不退案件之核定通知書.

相關辦法及申請書下載網站詳如附件!

http://www.ntas.gov.tw/county/ntas_h/download.jsp?qces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