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營利事業經營無關之費用可否列支?

民眾程小姐來電詢問:公司繳納之滯納金可否列支為費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以及依各種法規所科處之罰鍰,均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另個人綜合所得稅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規定追繳或繳納之營業稅,亦不得列為本事業之費用或損失。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股許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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