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應注意事項

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於102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開,除屬會計科目特殊行業(如金融業及保險業)、逾期申報案件不適用網路或媒體方式申報,需以書面方式辦理結算申報及特殊會計年度可採用媒體或書面方式辦理結算申報外,其餘申報案件皆可採網路或媒體方式辦理結算申報,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含機關團體)已建置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 tax.nat.gov.tw)提供下載,請儘速下載安裝軟體,即可享受在「家」申報的便利。

該局表示:營利事業經由網路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向經濟部工商管理憑證中心網站(網址:http://moeaca.nat.gov.tw)申請工商憑證IC卡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 http://tax.nat.gov.tw)申請簡易電子認證,以取得網路申報身分認證及密碼,並於102年5月1日至5月31日自行透過網路方式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亦可委託代理人,由代理人以「代理人」名義(統一編號)及「代理人報稅密碼」申報上傳委託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網路方式辦理,有下列注意事項:

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有銷售勞務行為產生營業收入時,應使用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辦理結算申報,而非「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以正確辦理申報。

二、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稅額;於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建檔系統中選擇組織類別為獨資或合夥時,僅計算至課稅所得額欄位,計算應納稅額之相關欄位一律不予填寫,另當年度各類所得之扣繳稅額,請填報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第13頁第(16)欄「扣繳稅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持「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於辦理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應納稅額中減除。

三、配合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刪除資料聯,網路申報系統亦刪除「網路申報總表」;另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第8頁「101年度關係人負債及業主權益明細表」,新增營利事業未有直接或間接對關係人之負債者,免填本表之勾選欄位,第17頁「101年12月31日止已實際繳納之各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餘額計算明細表」,新增營利事業無非居住者股東且預期以後亦無非居住者股東,得免填報本表之勾選欄位,請營利事業注意填寫。

四、網路申報之會計師簽證案件,應如期辦理申報並繳納稅款,其查 核簽證報告書應於6月30日前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不必申請延期提送;逾6月30日寄送者,視同普通申報案件。至於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視為普通申報案件。

五、本年度新增活期存款帳戶繳稅方式,納稅義務人可使用本營利事業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存款帳戶,透過工商憑證IC卡作身分認證以網際網路轉帳繳稅。

該局提醒,為落實推動網路報稅服務便民服務範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暨其附屬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案件已納入網路申報作業範圍。請善用網際網路辦理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10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真正達到「多用網路,少走馬路」之目的。【#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