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
華總一義字第10000300171號
茲增訂公司法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一條及第二百四十九條條文[按此下載],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