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限額取消 1塊錢也退

2013-02-26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新台幣200元以下小額退稅,過去政府不主動退稅,引發爭議,財政部昨(25)日宣布,取消免退稅限額,並擴大退稅適用稅目範圍,今後不論金額多寡,一律退稅於民,國稅、地方稅將一體適用,經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實施,最快4月1日上路。

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新修正的小額退補稅規定,除原有稅目之外,另外新增國稅中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以及地方稅的契稅及娛樂稅,均可小額退稅,「就算是1塊錢,都會退還給民眾。」

過去納稅人若沒有申請退稅,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5條之1規定,財政部不會主動退稅,遭民眾批評政府「A錢」,財政部上周六(23日)開會,決定不考量稽徵成本,也要維護民眾的退稅權益,對外界爭議緊急「滅火」。

財政部原訂今年報稅申報書將增設退稅勾選欄位,讓需要退稅的民眾自行勾選,但財政部決議取消民眾勾選程序,無論金額多寡一律主動退稅。

許慈美強調,納稅人最好能向國稅局或各地方稅捐機關,申請長期約定轉帳退稅帳戶,即可享受政府直撥退稅的便利,同時減輕政府的稽徵成本。

另外,查獲違章小額稅款補徵稅額方面,財政部基於稽徵成本的考量,決議維持行免徵限額的規定,並作適度修正。

包括新增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契稅300元以下免徵規定,而作為鄉鎮市主要稅收來源的娛樂稅,則以200元為免徵限額。

綜所稅退稅200元以下免退,主要是稅務稽徵成本的考量,例如退稅款是20元,但國稅局要寄發國庫支票掛號信,民眾拿到國庫支票後再到銀行兌領,不僅納稅人要付出時間成本,政府付出的郵資及手續費,也都是「全民埋單」,未必划算。

財政部表示,小額退補稅修正規定,將於3月1日辦理預告程序,並在預告期間廣納各界意見,以求更貼近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