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全聯會會向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保局建議租金收入應扣繳之補充保險費,改由其直接開單向出租人收取,以簡化作業

主旨:有關全聯會會向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保局建議租金收入應扣繳之補充保險費,改由其直接開單向出租人收取,以簡化作業,消除民怨乙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保局102 年1 月9 日健保財字第1020050052 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保局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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