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起紙本電子發票定寬並限長,方便民眾整理與收納

財政部對於紙本電子發票的規格,將自103年1月1日起,統一調整為「定寬並限長」,寬度5.7公分,長度則以不超過19公分為原則,以方便民眾整理與收納,並會給與目前營業人半年以上的緩衝期,進行相關系統修改,以減少對營業人的衝擊。同時持續推廣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提供更便利的發票雲端服務。

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實施以來,對於未使用載具索取的民眾,基於結帳效率與民眾消費習慣考量,則會提供感熱紙形式的紙本電子發票來因應,為提高紙本電子發票的辨識度,財政部前已於101年4月11日函請所有營業人,明訂格式及紙張規格,包括字體位置、大小與條碼位置等。感熱紙則須符合防水、防油、防熱、防塑、耐光與耐濕等「六防」規範,並採用中高階以上不含雙酚A之紙質,安全無毒。

電子發票將持續推動載具索取,鼓勵營業人提出各自載具索取的優惠措施,財政部亦同步推廣「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本年度更預計與內政部合作,將自然人憑證條碼納入成為第二張共通性載具,讓自然人憑證除了原本載具註冊歸戶的功能外,更可直接透過憑證上的條碼索取電子發票。當民眾逐漸習慣透過載具所帶來的各項對領獎便利服務,又不用擔心發票遺失及忘記對領獎等問題,將有助於減少紙本電子發票的用量,提升載具使用率,逐步達到無紙化的目標。

電子發票相關訊息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雲:www.einvoice.nat.gov.tw

電子發票24小時免費服務電話:0800-52-1988

新聞聯絡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高級分析師盧志山

聯絡電話:(02)2746-1229

E-Mail:jslu@fi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