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使用直接劃撥退稅不但讓退稅款能夠輕鬆、快速又安全的兌領,而且一次申請永久適用

自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開始時

如有申報退稅款項,但因現行政策就算退稅金額為1元也要退稅

造成退稅作業成本之浪費及增加納稅人(事務所)到國說局領取退稅支票之困擾

希望各位會員能多加配合並宣導辦理申請"使用直接劃撥退稅"

因為申請使用直接劃撥退稅不但讓退稅款能夠輕鬆、快速又安全的兌領

而且一次申請,永久適用,也就是說以後只要有核定退稅(無論金額大小)

都會自動轉帳存入該帳戶(帳戶註銷除外)。

營業人如有意願自本次(101年度)營所稅核定開始即可適用

請於103年2月14日前填妥「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並附上「存摺帳號影本」

一併郵寄或親送至轄區國稅收件

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下載)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主辦連絡人:黃靜如 電話:06-2220961#142

麻煩各位會員這期收發票時即可順便將退稅同意書給營業人蓋章及索取存摺帳號影本

謝謝各位!